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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只要有思覺失調症是不是就無敵? [打印本頁]

作者: maxgogogo777    時間: 2020-3-14 05:27 PM     標題: 只要有思覺失調症是不是就無敵?

年輕富二代跟老婆吵架要吃什麼

吵完下車拿刀捅路人

好像跟沒事人一樣殺完人就跑了

說自己思覺失調症.不會被重判

這種人好像也不少

甚至借酒鬧事.整天在打人.反正有錢可以賠

出事就說精神有狀況

法律是不是太鬆.這種勝利組就可以亂來
作者: q0952110155    時間: 2020-3-14 05:36 PM

這是台灣法律的漏洞..有前例.大家都會拿出來說嘴
作者: rr3rr4110    時間: 2020-3-14 06:09 PM

法律保護有錢人跟神經病(假的也算)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20-3-14 07:45 PM

本帖最後由 a33109926 於 2020-3-14 07:53 PM 編輯

當然啊
反正現在殺人又不會死
關15年就能假釋出來繼續殺人
沒良心的律師還會幫你1路辯護到底
反正說自己聽到聲音叫你去殺人、裝瘋賣傻,說自己是神要警察跪下
這招超好用
現在每個殺人犯都超會點這個技能,好技能不點嗎?
就算事後被戳破,精神鑑定沒通過
就來個裝哭,向被害者家屬道歉認錯
然後就輕判了
反正有人權團體在後面撐腰,怕啥?


還有啊
就算你沒精障也不用怕
來個被動技能心神喪失、精神耗弱
x的就沒事了

垃圾鬼島

還不就馬x狗執政時代搞出來的
台灣又不是聯合國
馬x狗搞個聯合國2公約
自以為很在乎人權
現在還一直刷存在感講人權要讓對岸回台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0-3-14 07:48 PM

就是有這種法,讓有心人鑽漏洞
就是有這種人,所以身心科的患者都被污名化
作者: jacky4723    時間: 2020-3-14 08:05 PM

現在的法律對人太好
判的太輕
作者: jun500x    時間: 2020-3-14 08:16 PM

這都已經預算好了,到頭來都是可教化。最後又出來了
作者: Roman9170    時間: 2020-3-14 08:31 PM

有沒有思覺失調症不是自己說了算,不然還要醫生幹嘛。
作者: sgunsxroses    時間: 2020-3-14 08:40 PM

我覺得這根本不能當作無限上綱的藉口 ...
作者: paul810928    時間: 2020-3-14 08:41 PM

本帖最後由 cflee2000 於 2020-3-19 07:21 PM 編輯

我是覺得精神疾病的認定或許太寬鬆了
事實上,精神病患者可以減輕其刑在各國立法例算非常普遍
我是不認為這個法條以及法官適用的法律有什麼問題
但既然如此或許要對源頭做審慎評估
到底"兇手是否真有精神疾病,或是只是裝出來的"
常常看到很多人平常都正常無異,出事了就跳出來說我有病 窘

作者: chun.kai    時間: 2020-3-14 08:59 PM

不管是裝的還是真的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懷著惡意殺人可以合理得因為有病而減刑
今天人不會因為你有病所以自願讓你捅一刀發洩情緒
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也不代表可以減少彌補的程度
作者: joboso    時間: 2020-3-14 09: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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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psd    時間: 2020-3-14 09:16 PM

我覺得這是因為廢死聯盟太猖狂
明明台灣又不被國際承認
卻要台灣遵守國際公約
廢死的根本腦袋有問題
他們應該要先讓台灣加入國際再去遵守才對
就跟你如果不是日本人
你要遵守日本的法律嗎
道理是一樣的
作者: 半田健人_555    時間: 2020-3-14 09:19 PM

但這個真是沒有辦法啊, 如果連有病也要判他刑的話, 法庭也會受很大壓力啊
作者: diy54780    時間: 2020-3-14 09:27 PM

那也真的要思覺失調
而且這個好像有點明知故犯
不知道會不會判的重一點
作者: guniss    時間: 2020-3-14 09:39 PM

先喊先贏,在隨便開個醫生證明又是一尾活龍~
作者: a9566847    時間: 2020-3-14 09:41 PM

本帖最後由 a9566847 於 2020-3-14 09:42 PM 編輯

有病只會從輕量刑 不會完全無罪
看鄭X 捷運兇案
他一樣有精神問題 還不是執行結案!!
所以奉勸大家 不要意氣用事
都拿精神這個當神盾牌相信會無罪
衝動一時 悔恨終身 等發監執行那一刻
就會體會到自由身的可貴
善哉善哉!!

作者: a9566847    時間: 2020-3-14 09:45 PM

mapsd 發表於 2020-3-14 09:16 PM
我覺得這是因為廢死聯盟太猖狂
明明台灣又不被國際承認
卻要台灣遵守國際公約

如果你身處在日本 當然要遵守日本法律
台灣算是很模糊的地帶
要朝向未來讓國際承認台灣的前步手段
沒有跨出遵守公約的第一步
那就沒有後面的國際承認問題

作者: yangtsur    時間: 2020-3-14 10:00 PM

他這次是自首
加上有病例

真的很懂得法律的運作啊......唉
作者: cwxing    時間: 2020-3-14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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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今晚誰當家    時間: 2020-3-14 10:12 PM

唉……!台灣就這司法真的是沒救了。
作者: tuexdotuexdo    時間: 2020-3-14 11:58 PM

這些人都在專漏洞的阿
作者: gale1236    時間: 2020-3-15 12:31 AM

不是
法院判決要真的是思覺失調症
還要過精神鑑定沒有那麼簡單...
法官也不是白癡

作者: zip123456    時間: 2020-3-15 12:38 AM

我都一直在思考要不要去買全副武裝防彈背心再出門
真的媽呀  路上隨便都能遇到神經病
而且吵架應該會先對老婆動手才對  怎麼會想去砍無辜的路人
作者: 詠晴好漂釀    時間: 2020-3-15 01:10 AM

那個被砍得真的很無辜
如果他真的有病怎能放任他在路上亂跑
希望能重判
作者: 地滅    時間: 2020-3-15 03:06 AM

根本就是垃圾
害一個人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我覺得就是法律太過保障這一種人
根本就是定時炸彈阿
一個生命就這樣子沒了
而且感覺就是蓄意的
為什麼他會有生魚片的刀
作者: 6987282    時間: 2020-3-15 07:15 AM

應該是一種病態囉唷!!!!最好是吃藥控制吧!!!!!!!!
作者: gnntmd    時間: 2020-3-15 10:55 AM

其實精神疾病的認定不容易
要拿來當卸責藉口更困難
而且對家屬來說
最慘的其實不是兇手被判什麼刑
而是兇手沒錢賠償

作者: wei7208    時間: 2020-3-15 11:06 AM

我贊成恢復死刑
無論有甚麼疾病
殺人償命
唯一死刑
亂世一定要用重典
作者: ogumaaoe    時間: 2020-3-15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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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wlei    時間: 2020-3-15 11:38 AM

廢死不准判死
但是法律是公民共識定的
廢死以少數強迫多數
他以為的正確
我也不認同
作者: momo_dog    時間: 2020-3-15 12:13 PM

生病不是無敵,
而是法律有問題,
就會出現鑽漏洞的人。

說實話,這些殺人失調者,
害到那些有生病但也願意好好治療的那些人。

知道思覺失調的前名是什麼嗎?
就是精神分裂,
因為精神分裂這詞用久了,
怕大家定型有刻板印象而改名,
看來思覺失調症這名用沒幾年就又臭了……
當然,問題不是生病的人,也不是這名稱,
而是濫用精神疾病為自己脫罪的那些"正常人"。
作者: 人生無聊    時間: 2020-3-15 07: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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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yu7486    時間: 2020-3-16 12:10 AM

無敵囉
大家趕快想辦法先確診思覺失調

作者: youngbasara    時間: 2020-3-16 08:27 AM

甚麼勝利組?
別動不動就拿這個詞來薰人
就事論事
我也不想裝甚麼高尚
但這種人的EQ也太低了
低到一般人程度都不到
情緒一來甚麼事都幹得出來
也別再說甚麼病才會這樣
真是汙名化循規蹈矩的人

補充內容 (2020-4-10 08:38 AM):
以前聽過"有牌流氓"這個汙衊詞
現在有"有病狂魔"這個護身符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0-3-16 08:57 AM

殺人後用精神病這種理由來逃避責任,我個人覺得應該讓他與世隔絕。
作者: arsheng    時間: 2020-3-16 09:16 AM

強制抓去思想改造,或判重一點刑。
作者: chenabio    時間: 2020-3-16 09:42 AM

只要有就醫記錄,基本上可說是無敵了!
法官也都會配合,大家也都無可奈何!
所以平時沒事就去搞的就醫記錄,方便日後出事可派上用場!
作者: streetlamp    時間: 2020-3-16 02:06 PM

反正台灣沒有死刑,有領牌就無敵了,你拿著刀大喊我有神經病就沒人敢靠近你了
作者: epeter1    時間: 2020-3-17 03:26 PM

有精神病真的要關起來
政府有責任處理精神病
作者: eyny20180828    時間: 2020-3-17 03:42 PM

根本問題法條也要做點修改,不然以台灣的法律,加上台灣人都是重情理法,都是大事化小,難解
作者: 志藏    時間: 2020-4-10 01:14 AM

就算是有思覺失調或其他的精神疾病
如果犯罪了
應該也要受到一樣的懲罰吧
作者: youngbasara    時間: 2020-4-10 08:24 AM

台灣人最會的是什麼?
鑽法律漏洞
鑽道德漏洞
鑽行為漏洞
鑽安全漏洞
.........

作者: ggg456wtw    時間: 2020-4-10 08:38 AM

這就是很奇怪的地方
根本吃無敵星星
有病?那抓去精神病院關起來啊!
作者: s910230    時間: 2020-4-10 08:41 AM

有精神疾病的
似乎法律上真的會很寬容....
讓人難以理解就是了
作者: s12356ec    時間: 2020-4-10 08:45 AM

真正有病的人 是不會承認她有病  像戲劇裡面看就知道  那些都只是利用法律不足
作者: sakamotock    時間: 2020-4-10 08:56 AM

當你有錢的時候 會有很多門路跟管道可以走
當你沒錢的時候 只能任人擺布任人欺凌

在哪個地方都是一樣的

作者: 026898489    時間: 2020-4-10 09:57 AM

先假設是真的有病好了

說實話 能當正常人的話 誰又希望有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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