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塊豬肉砍殺同鄉 莽男獲原諒不起訴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不起為了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桃園蘆竹區一處移工宿舍,去年6月3日間晚間發生一件砍傷案件,2名越南籍移工為了一塊豬肉是誰買的而起了爭執,其中阮姓(22歲)移工涉嫌持菜刀砍傷裴姓(28歲)移工,事後阮男投案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阮男供稱是對方先持刀挑釁,才會揮刀反擊而不慎砍傷對方,而他見對方流血倒地時,立即罷手、協助止血急救,加上裴男未提出傷害告訴、當庭表示原諒等,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裴男案發當晚發現,阮男在宿舍裏烹煮他買的豬肉,當場不悅而加以斥責;阮男堅稱豬肉是他買的,雙方爭執後互毆,經同事勸開後,裴男餘怒難消,拿了一把水果刀作勢要傷害阮男,阮男則跑到廚房拿了2把菜刀防衛,雙方在激烈衝突後阮男砍傷裴男的右下背後逃逸,事後向警方投案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阮男否認有殺人意圖,堅稱是因對方持刀不斷進逼,他才揮舞雙刀試圖阻止對方,過程中不小心砍傷對方,且見對方倒地流血時,立即罷手;在場目擊整個過程的同事也作證,指出阮男有協助止血急救,幫忙送醫等;桃園地檢署認為阮男沒有殺人意圖,本案僅係告訴乃論的過失傷害罪,由於裴男未提傷害告訴,也當庭表示原諒等,今予以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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