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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幫「喬」豪宅?黃珊珊:陳情人非韓國瑜、李佳芬] [聯合報] [2019-11-07] [打印本頁]

作者: qazwsx200401    時間: 2019-11-7 08:52 PM     標題: [幫「喬」豪宅?黃珊珊:陳情人非韓國瑜、李佳芬] [聯合報]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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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0201    時間: 2019-11-7 09:02 PM

讓子彈飛一下,事實又會水落石出.....

每到選舉,就是不斷帶風向搞章魚戰術

真的....看膩了!

到底誰才是執政黨?

補充內容 (2019-11-7 09:23 PM):
athome1 等你的機器人長出AI智慧,再來談人事...

補充內容 (2019-11-7 11:40 PM):
搞這種下三爛手段,不就正好說明民進黨這次快輸了嗎?  不是高民調還可以躺著選!!
作者: athome1    時間: 2019-11-7 09:12 PM

韓買豪宅未過戶,不是所有權人,無權狀,如何向台肥借款二成?
誰是關說喬王?台肥、銀行有無違法圖利他人?
作者: qazwsx200401    時間: 2019-11-7 09: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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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9-11-7 09:41 PM

臺北市議員權力應沒那麼大吧?可以影響到上市公司啊?黃珊珊做了21年的議員,名聲在外,有目共睹,幫忙陳情應只是一般選民服務,別打擊好的民代啊?即使她是屬親民黨!
作者: qazwsx200401    時間: 2019-11-7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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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ght    時間: 2019-11-7 10:25 PM

[聯合報]
黃珊珊強調,她不可能干涉任何上市公司,公司借款給別人是何等大事,這絕對是經過審慎評估。那時候她也不認識韓國瑜,她的陳情人有十幾戶住戶,應該是沒有見過韓國瑜。也不知道李佳芬是誰,她每周二都會有3、40個民眾在服務處,會留下代表的名字,但不會全部留,她不記得有這個人跟這個事。

我是覺得,以韓導的雄厚資本,根本不需要去找黃珊珊喬吧
有個李佳芬,就加分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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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車車老    時間: 2019-11-7 11:44 PM

韓已經拿出當年共同買房存證信函證據了,而且根本就還沒繳過貸款,就因付不起認賠了,現在換民進黨麻煩大了,不拿出台肥共同存證信函=又空口幹話污衊,若拿出=是在動用國家機器。

2011年的事,民進黨是用什麼方法挖出來的?這可是屬於隱私的存證信函,無任何名目,無故窺探調查它人隱私,這是什麼罪名?妨害秘密罪!以不正當手法污衊,致使後選人可能因此落選,違反選罷法!

台肥有無涉及洩露購產隱?還有胡亂爆料的週刊,你依憑的證據又在那裡?等看戲!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19-11-8 12:28 AM

我是不知道含為啥讓那些人討厭 你可以不投蔡就是不要投給韓整天在嬌韓這問題的都是這種人吧
作者: kyo9528    時間: 2019-11-8 12:32 AM

韓辦發言人何庭歡:「先處分掉了內湖的房產,然後再貸款在南港購買預售屋。」

韓辦發言人葉元之:「就我了解,因為這個房子當初並沒有過戶,所以也沒有啟動所謂貸款程序,那工期款都是由他們的積蓄跟收入來支付。」

到底要聽誰的  還好沒有



白紙黑字他XXD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9-11-8 12:45 AM

qazwsx200401 發表於 2019-11-7 09:33 PM
請你看完文章內容好嗎?你的問題都在文字裡,別看標題就評論。

職業網軍的責任就是抹黑帶風向 何為真實一點也不重要 你怎麼能期待他看完文章再評論呢? 這樣發帖的速度就慢了 賺的錢就少了
作者: gs123    時間: 2019-11-8 1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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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40254    時間: 2019-11-8 12:58 AM

現在中天台也已經跟前台肥的交屋小組成員電話連線過
而且也提出存證信函了
人證物證都有了那綠營何時會提出證據呢?

有人證物證了那麼現在綠營是製造假新聞嗎?
原本要打韓的現在已經打到自己了
真的超好笑
就看綠營要如何繼續打
綠營拿不出就是假新聞要關3天呀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五款規定)
拿得出來就是動用國家機器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9-11-8 07:56 AM

athome1 發表於 2019-11-7 09:12 PM
韓買豪宅未過戶,不是所有權人,無權狀,如何向台肥借款二成?
誰是關說喬王?台肥、銀行有無違法圖利他人 ...

故意不提其他79戶,這是故意不提的,以往所有抹黑都是假的,包含那個私生女,笑死...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9-11-8 08:08 AM

既然當事人已經提出證據
這時候就應該速審速決了
希望法官檢察官儘速將真相公諸於世
拖過選舉,就沒啥意義了!



作者: a_da0928    時間: 2019-11-8 08:30 AM

其實~選舉就是如此~很多黑暗面~不過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的~這樣也不會造成誤解!!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9-11-8 08:51 AM

耍特權的人需要寄存證信函? 真耍特權的話 一通電話就夠了 普通老百姓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 寄存證信函是很常見的手段 這算什麼耍特權
作者: 風之琉璃    時間: 2019-11-8 11:48 AM

沒幾個會看內容,看了這麼多回覆,大家都有自己想要的答案
不會管這是不是真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11-8 02:16 PM

看來韓真的挖不出什麼事了,現在都用抹黑的,亂打也沒關係。
作者: kiger1    時間: 2019-11-9 10:31 AM

沒完沒了的...
希望司法單位儘速將真相公諸於世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9-11-10 05:29 PM

林委員一定很生氣 可能以為可以炒兩週的 結果過兩天就玩完了
作者: g000000    時間: 2019-11-10 08:05 PM

沒過戶也沒付過貸款的房子  又是通案 有90多戶是要黑什麼?
作者: KENNYG811    時間: 2019-11-11 08:34 AM

有錢能使鬼推磨   有權讓有錢更有錢  有錢讓有權更有權   相依相存
作者: legendaire    時間: 2019-11-11 11:46 AM

沒想到這種事確實有人陳情,不管是誰這種事也可以喬,真是無言。
作者: monica0008    時間: 2019-11-11 12:02 PM

清者自清,何須被網軍帶風向???!!!...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9-11-11 01:03 PM

房價這麼高 真要檢討的是炒作土地的那些人 可是有人炒作土地卻去指責一個買不起房子認賠的人 還一堆人跟著指責買不起房子認賠的人 到底是誰病了?(不知被賣掉還開心幫忙數錢 是不是傻了)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19-11-11 06:47 PM

今天又承認有了 第二次去的是助理
我個人有一點比較在乎
為什麼即使政府修改法律 打房以後
炒房客 還是能不虧錢?
台肥有人對抗政府 對抗法律 虧國家的錢
有人該去坐牢吧
作者: ysm168    時間: 2019-11-12 11:48 AM

在台灣選民結構很奇特尤其是民進黨的...向來都是兩套標準..
雙方有簽訂買賣契約..遇到莊家加碼(政府打房) 貸款成數不足所以要從原契約內容協商差額20%
根本沒爭議而且台肥也說是通案...民進黨用國家機器在打異己還搞烏賊戰選民要看清楚!!!
現在賠200萬叫炒房...請問小英15筆土地獲利數千萬到幾億 叫"投資" 請小英公布投資獲利名細以招
公評...別又來個"超買"就想了結!!!

作者: d01212000    時間: 2019-11-14 09:10 AM

本帖最後由 d01212000 於 2019-11-14 10:12 AM 編輯

某立委硬將合法抹成非法完全為了自己選舉選情
作者: nodoubt    時間: 2019-11-14 10:18 AM

這裡也出韓粉一直在粉飾謊言 我看了也是笑笑啦
謊言說了一萬次 還是謊言  不要只看 中天洗腦台  

每個心中都有一把尺 那把尺叫作 常識
自由心正 不用多說  老大哥來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JeKsssVx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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