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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殯葬業怪談)一輩子被廢物妹拖垮!「往生客戶」半夜跪禮儀師家門口:放不下老父母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小懶懶熊    時間: 2019-6-11 03:49 PM     標題: (殯葬業怪談)一輩子被廢物妹拖垮!「往生客戶」半夜跪禮儀師家門口:放不下老父母

黃小姐,四十歲,未婚,乳癌逝世。

原本我對她的了解只有這麼多,因為她是我朋友公司的長老級員工,

所以由我朋友、也就是她老闆一手處理她的後事;

朋友只是一直述說她在公司裡表現多麼優越,

甚至到已經病重的時候還親手把國外的幾張大單都硬是先簽回來才肯入院。


我記得是答應朋友處理黃小姐後事的幾天後的凌晨三、四點左右,

上了年紀之後一直以來我跟內人都大約四、五點就起床,所以那時候也差不多接近我平常該醒的時間……

「老師,老師……我是黃xx,老師你聽到我的聲音嗎?」將醒之際我一直聽見耳邊傳來一位女子的聲音。

我惺忪張開眼,看見天還黑著,內人也還在睡,只好悄悄起身穿衣服,

穿著整齊後我走下樓開門,果然看見一位女子跪在家門前。

「老師,我是黃xx。」她見了我之後說。

「黃小姐,有話起身再說,不用這樣跪著,有什麼我可以幫上忙的,你直接說沒關係。」我用手勢示意請她起來。

她起身後跟我說:「老師,我父母都快九十歲了,只有我跟妹妹兩個小孩,

我沒有嫁人,妹妹結婚了又離,離了又跟幾個男的來來去去了幾年,生了五個小孩,但是沒有再嫁。

我很擔心我的父母,可是我生前要照顧兩老跟妹妹的五個小孩還必須努力工作賺錢,已沒有餘力再為自己打算,

所以買了很多保險,受益人雖然都是填父母的名字,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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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就隱隱約約聽到女子說話的聲音。(示意圖)

「但是你父母已經老了,你擔心最後錢還是落到你妹妹手上,是嗎?」我接著說。

「對……她一直很愛賭,不只是她的小孩,就連她自己現在都快四十歲了還是經常伸手跟我或父母要錢。

感情關係也亂七八糟,五個小孩有三個爸爸……我真的很擔心,我辛苦一輩子的那些錢……」

講到這裡她不禁哭了起來。

「黃小姐,我了解你想說的,但是這個錢的問題,我實在沒有辦法干涉太多,

但我一定會轉答你的意思給你的家人跟你老闆知道的。」我無奈的跟她說。

「謝謝你老師,這樣就夠了,如果妹妹還有良心,有看在這輩子我照顧她跟她孩子的份上,我想她會聽的,

如果不行……那也是命吧!」講完她就消失離開了。

她走了之後我看了一下時間,差不多早上五點,天微微亮了起來,

我傳了LINE給朋友,稍微探聽了一下這件事情,想知道他知道多少。

八點的時候他果然打來了:「她是去找你了嗎?」他劈頭便問。

「對啊!但錢的事這麼尷尬,我想說如果你也知情,那我們兩個一起去講,至少是比較站得住腳。」我說。

「唉~~她妹的事情我也沒有少處理的,哪會不知道!?亂七八糟嘛這個女的,

要不是她姐二十幾年來一直幫我打拼事業,我才懶得理她,錢都借到我這裡過,連她的小孩都是害仔」

(註:『害仔』不良份子、不受教者、敗類的意思)。講到黃小姐的妹妹,他越講脾氣越上來。

「欸!好啦!那怎麼幫他處理?先約她妹妹出來嗎?」我安撫著問。

「嗯……我等等約她來公司談,你也一起過來吧!」

我倆講好了之後,便相約下午在她公司直接跟黃小姐的妹妹講這件事。


「老師、頭家,你們說保險的事情,姐姐有跟我交代過。」

我倆沒想到的是,我們講了個開頭,黃小姐的妹妹居然說她早已知情。

「你姐姐應該是不放心年紀已老的父母,才會再現身在我面前講這件事,

黃小姐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幫忙轉答。」我看著她妹妹有點尷尬的解釋著。

「老師,沒關係啦!姐姐不相信我也是正常的,我這輩子就沒正經好好做過什麼,

她努力一輩子的錢當然一毛都不想分給我,或我的小孩,這些我都理解。」

沒想到的是黃小姐的妹妹比想像中的通情達理,我原以為她會惱羞成怒呢!

「阿娟,你阿姐對你也是仁至義盡了,你那個「害仔」兒子跟她拿了多少錢?這些年她又拿了多少錢幫你還賭債?

你自己都知道,她已經沒了,以後你要好自為之,好好照顧爸媽,不然我也原諒不了妳!」朋友語氣強硬的說。

「頭家我知道,姐姐臨終前交代,她xx保險受益人是寫我,

我領了之後要支付她後事的所有費用,剩下來的就歸我運用,光那張就已經快一百萬,

我知道姐姐已經對我很好很好……她走了,我以後會好好做人,照顧爸媽,你們不用擔心,也請老師轉答姐姐……」

她邊說邊啜泣著。

「她生前我只會給她添麻煩,從沒覺悟過!因為我一直想著有她這個靠山,

現在她走了,我不會再像以前一樣了!請她放心的跟佛祖走吧!不要再有病痛了。」她說完大哭不止。

我跟朋友看見她這樣,也覺得心疼。她也是失去了手足,失去了摯親……

黃小姐過世之後幾年,我時不時會從朋友那邊聽說阿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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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工作室(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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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辦完黃小姐的後事,拿了剩下的錢去進修,取得美容師執照,

還把家裡其中一塊打造成工作室,一邊照顧雙親,一邊工作。

我想,黃小姐在天之靈,應該也滿意這樣的結果吧................


作者: stevenjim    時間: 2019-6-11 10:18 PM

我覺得這個當事者 最後還是選擇相信她的妹妹吧
不然保單的錢也不會寫她吧 只是心裡還是有放不下的事
才會託夢給那個師父 一方面受益人寫老父母也不一定會去領那些保險的錢
2方面 她也只能靠她妹妹以下繼續奉養父母了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19-6-11 11:44 PM

聽了蠻感動的 幸好妹妹最後有悔悟 至少是好的結局了
作者: linvic99    時間: 2019-6-12 07:38 AM

總算是不錯的結局
希望在世之人一切安好
作者: 羅志成    時間: 2019-6-12 08:39 AM

浪子回頭金不換,能這樣也算完成了她姊姊的遺願了,好的結束。
作者: zoo1665    時間: 2019-6-12 04:44 PM

靠山離開了,才會驚覺自己的不堪,但是不是有點慢了!做人平常就應該反省自身,讓自己越來越好.
作者: wangryend    時間: 2019-6-13 01:05 AM

好家在最後的妹妹總算有了覺悟
並且也努力的生活下去
是個好的結局!
但在深思後,人如果能在早一點覺悟
是不是生活會更加的好呢!?
作者: 小豬便便    時間: 2019-6-16 04:38 PM

總算有個很好的結局, 不會令人太傷感.
作者: ihatehumans    時間: 2019-6-16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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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蛋菸    時間: 2019-6-17 02:06 AM

總算是不辜負姐姐的一片苦心了,希望改過的人能好好生活
作者: knrsrok    時間: 2019-6-17 09:59 AM

有美好結局是好的開始
可惜自己看那麼多例子還是無法醒悟
雖然沒有到敗類那麼嚴重
不過一時有工作一時沒工作一直循環 哀
個性 心理 壓力 問題關係吧
不過現在身體狀況已經無法打拼了
只能多運動 保持體力 順便找個零工 過生活
作者: 9cowba    時間: 2019-6-17 08:26 PM

最後有所醒悟 我相信當父母的都會很開心
作者: carmax19870513    時間: 2019-6-22 12:47 AM

只能說他妹妹有覺悟了不然那年邁的雙親生活不知道會過得如何
作者: jack000041    時間: 2019-6-22 09:42 AM

我覺得他妹妹悔悟的實在太晚了,俗話說[生前一粒土豆,贏過死後拜豬頭],這點上我很贊同
作者: okss2121    時間: 2019-6-22 10:18 AM

感人的結局誒我相信當父母的都會很開心
作者: 無會無曉    時間: 2019-6-22 01:02 PM

本帖最後由 無會無曉 於 2019-6-22 01:04 PM 編輯

看完整個故事之後覺得
這個姊姊 連過世 還爲家裡的人擔憂 擔心 妹妹擔心父母 真是好姊姊 好女兒
擔心妹妹和他小孩會亂用哪些錢 還專程拜託 朋友老師
看到這個結局 我 有點 覺得自己心胸夾窄 凡事不信任人
....黃家姊姊..肯去相信妹妹會寫受益人名子寫妹妹'''信任他會回頭~
好在黃家妹妹有所悔悟''考個美容証照''好好工作奉養雙親  
雖然很多人說浪子回頭金不換    畢竟學壞容易學好難
但是 能回頭又有幾個人  但願這個妹妹 能夠 持之以恆
作者: h87170516    時間: 2019-6-22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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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K2007    時間: 2019-6-23 11:05 AM

妹妹終於覺醒 孝順父母 自己也重新做人 真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作者: n120good    時間: 2019-6-23 12:29 PM

故事好結局大家都歡喜
但是我幫查了繼承財產的民法
遺產繼承的順位與分配
繼承權-關於繼承財產之順位

民法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意思為某人死亡後,遺產繼承的順位為配偶及子女(包含胎兒),若配偶或子女拋棄繼承後,遺產(負債)落於死著的父母身上,若無父母則下一繼承順位為死者的兄弟姊妹,次一順位則為祖父母。

繼承人有數人共同繼承時,應有一定之分配比率,只要不違反民法第1223條規定的特留份比例,遺產可以死者自己訂立的遺囑來分配。

民法第1223條 (特留份的規定)
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即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最低比例)」,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注意的是特留分
這是與以前民法不同
供大家參考

作者: edmund169    時間: 2019-6-23 03:36 PM

感人的結局誒我相信當父母的都會很開心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9-6-23 06:32 PM

我退伍後也在殯葬業做過蠻長一陣子~
不過不是保險禮儀等這塊~
而是剛在興建的靈骨塔的裝修設計這一塊~
所以也幾乎天天往墓園跑~
在那段時間也常常發生各種的異事~
所以要不相信也......可說要相信又.....
我也說不出什麼道理來~
反正就要對逝者保持一份尊重的心~
作者: john851212    時間: 2019-6-23 06:40 PM

這就是那個嗎?
失去了才懂得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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